2009年6月16日星期二

《民運精英大起底》第十章 彭明與“中發聯”的悲劇

第十章 彭明與“中發聯”的悲劇

  2005年10月,大陸南方某報發佈了一則不起眼的消息。這則消息說一個叫彭明的人,因販人民幣假鈔,被當地警方逮捕法辦,判處無期徒刑云云。這則新聞被海外媒體轉載後,迅速被民運圈内人士證實,這個彭明就是已經失蹤多日的民運人士、中發聯委員長彭明。

  曾因在北京創立“中國發展聯合會”而名噪一時的彭明,萬沒想到在這麼快的時間內,就再度淪為大陸當局的階下囚。大陸當局起訴他的罪名,除了“顛覆政府”之外,還加上投毒、綁架、詐騙、製造和販賣偽鈔等。奇怪的是,整個海外民運圈子,甚至曾與他合作過的民運人士,卻對此事表現出出奇的冷淡。他曾經的部下,如易改、項小吉等人,甚至還幸災樂禍地表示,彭明出事是“早就料到,不足為奇”的。

  彭明的履歷遠比很多知名的民運人士要來得“絢麗奪目”,除了在北京某大學任教過,他還擔任過航空航天部所屬“航太航空通用電氣集團”的總經理、“北京城建集團”的董事長、“中國發展經濟戰略研究所”的所長等職,並曾提出過令人矚目的“治國方略”。美國福特基金會曾對彭明的“治國方略”寄予厚望,資助其出版《第四座豐碑----二十一世紀中國發展戰略》一書。

  1998年,彭明創立的中國發展聯合會被北京當局列為“非法組織”,予以取締。不久,“第一書記”彭明因嫖妓而被勞動教養一年。獲釋後不到一個月,彭明便攜家眷流亡泰國;一年之後,在民運人士的幫助之下,他以“政治難民”身份入境美國。然而僅僅不到兩年時間,彭明便被曾經幫助過他的民運人士們整得頭破血流,衹好鋌而走險重返泰國,很快就落入法網,被押解回大陸。

  本章總結彭明悲劇人生的三條教訓,以及他參與海外民運的利害得失,以資鏡鑒。

  其一,政治投機,不得善終

  彭明原本對外宣稱,他所秉持的政治立場是“漸進式改革”。他所創立的中國發展聯合會聲稱,該組織以獨立知識分子為主體,是一個“旨在推進中國的綠色發展進程和民主憲政建設的非政府的綠色政治組織”。美國福特基金會之所以對彭明抱持濃厚的興趣,正是因為他的政治切入點較為實際和富有新意。

  然而,這些公開的表述並非彭明內心的真實理念和他的真正立場,純屬政治投機。當彭明覺得做一個“持不同政見者”可能更受西方倚重,更能抬高自己的身價之時,他便毫不猶豫地背棄了中國發展聯合會的既定方針,拉攏一些民運人士入會,給“中發聯”鍍上了一層“中國反對派”的色彩和光環。而他本人,也脫下“溫和的改革倡議者”的外衣,披上“民主鬥士”的虎皮,最後導致中國發展聯合會遭大陸當局取締。

  在流亡泰國期間,彭明醞釀更為大膽的政治投機,以便得到美國准許其入境的簽証,並進而獲取某些機構的資助,於是他匆匆制定了“中國的民主派如何得天下”的“民主工程計劃”,向外界宣稱,“要在三、五年內徹底結束中共政權,返回祖國執政,建立一個聯邦中國”。彭明此擧,讓海外的民運人士趨之若鶩,視其為“大救星”。然而,從另一角度來看,這恰恰証實了大陸當局取締中國發展聯合會並非“栽贓誣陷”。而尚在國內的“中發聯”成員,都有可能會因彭明的妄動和政治轉向而受株連。

  鼓吹溫和的改革,在國外不會引起轟動,於是,彭明到了美國之後,又搖身一變,一夜間突然變成了號召“暴力革命”的勇士,揚言要暴動、綁架、殺人和投毒。經他這麼一鬧,美國當局和有關機構不願再介入其中,彭明也就失去了最有力的靠山。吳弘達、魏京生、王丹、劉青、楊建利、胡平等民運人士本來都對彭明懷有戒心,深怕他來出風頭、搶飯碗,如此一來,彭明把自己攪出了局,大家也因此心安下來。

  一個從事政治活動的人,立場如此多變,是不可能擁有大批支持者的。那些原本聽信於他的人,會擔心隨時可能遭其出賣。因為彭明的每一次轉型,事先都從未跟組織內部的人進行商量,總是一意孤行。所以說,他根本就不具備政治家的起碼素質,美國福特基金會當初看上彭明也可以說是“看走了眼”。反觀海外民運人士,如胡平、曹長青、阮銘、王丹、薛偉等,這些人本來為台灣的李登輝當局效犬馬之勞,陳水扁當政後,他們轉瞬之間便跑到民進黨那裏拍馬抬轎,一點政治道德也沒有,誰能保証這些人將來不會為了個人名利上的各種好處,又轉向其它的“溫暖懷抱”呢?

  其二,烏合之眾,敗事有餘

  古語云,“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民運人士雖說都反對共產專制統治,都受到過不同程度的政治迫害,但是,由於他們凡事都要爭名奪利,互相之間心懷芥蒂,甚至視若仇敵,所以始終無法團結起來。心高氣傲的彭明來到美國,由於對民運人士們的這些德行和複雜背景缺乏深刻的認識,所以一再被人利用和出賣,以至腹背受敵,走向窮途末路。

  當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決定不支持彭明的中國發展聯合會和中國聯邦發展委員會之後,就衹剩下台灣情治單位對其施以關照了。經過台灣的幾個低階特工(如王德耀、汪岷、薛偉等)牽線撮合,招來陳破空、潘國平、項小吉、高光峻、易改、楊勤恆、華夏子、周曉等一班“民運人士”,整天纏著他,挑撥離間,分化拉攏,使彭明這個委員長不斷陷於瑣碎的人際糾葛之中。最後,這些三流貨色看到彭明弄不到大筆經費來供養他們,於是紛紛翻臉,大罵委員長專權和貪污,還鬧集體辭職。不到三個月,中國聯邦發展委員會就作鳥獸散。

  民運人士最初都以為彭明是新的政治明星,是搖錢樹,指望傍著他來為自己撈一些名利,最好還能趁機弄到長期飯票。彭明碰上這夥人,衹好自認倒楣。說到貪污,說到專權,說到沒有操守,吳弘達、魏京生、劉青、王丹、王軍濤、胡平、譚竟嫦、薛偉、倪育賢等等,哪個都比彭明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這些人為何不跟他們去翻臉,而專跟彭委員長過不去?說到底還是有錢和沒錢、有靠山和沒靠山的問題。

  王希哲在民運人士中是出了名的“老鼠屎”,閻慶新一向反對彭明把這粒“老鼠屎”投入中國聯邦臨時政府籌備委員會的“一鍋湯”裏。可是,彭明卻礙於情面,執意要給王希哲每月一千五百美元的固定薪酬,跟他一起吃“大鍋飯”。鍋爐工出身的王希哲本來沒多少文化,彭明居然委任他當“常委會”中負責“宣傳法律”的主任;而彭明要求所有的工作人員和常委們定期寫“日誌”、“周誌”、“月終總結”,做這些文案工作,就引起王希哲的不滿。後來,當彭明與閻慶新鬧翻分手時,王希哲看到閻慶新財力雄厚,居然背棄老朋友彭明,而跪倒在閻慶新這個女人的石榴裙下,並寫文章揭露彭明,以此討好新主。

  彭明曾經祕密派遣孫剛、藍于鵬、高約翰等人到北京活動,王希哲竟在互聯網上公開透露該計劃的大致內容、主要參與者的真實姓名,以及他們飛赴北京的日期等絕密資訊,結果導致這些人在行動實施之前就被北京當局全部逮捕。面對彭委員長的責備,王希哲惱羞成怒,竟然投書FBI,告發彭明製造“政治騙局”,目的在於“以極低廉的成本”造成欺騙性的“國際轟動效應”,以便進一步向台灣當局和美國機構騙錢。

  其三,利令智昏,窮途末路

  隨著時空的轉換和形勢的變化,彭明反對大陸當局的言行變得越來越激進,甚至在美國炮製出一個未經任何人選舉而產生的“中國聯邦臨時政府”,夢想實行統治。他自任委員長,任命閻慶新、周曉、劉俊國、王希哲等幾個社會邊緣人物當“常委”,如同兒戲。彭明還策劃要到北京引爆氣球撒傳單,以宣告“中國聯邦臨時政府”正式成立,還計劃實施在北京的密雲水庫投毒、破壞華北電力網等行動,最後,他竟親自攜帶面值一百多萬元的人民幣偽鈔到緬甸販賣,直至鋃鐺入獄。這些舉動,看似英勇,實則是行莽夫之擧、逞匹夫之勇。

  民運人士在美國雖然享有“政治庇護”待遇,被看作日後取代中共政權的“民主力量”,但這並不意味著他們因此就能獲得淩駕於美國法律之上的特殊權利,更不可能改變自己的種族和膚色。不管民運人士如何吹噓,但美國人永遠當他們是外國人,不容他們冒犯美國的利益。“支持”終究代替不了施捨和利用,民運人士必須要敢於正視這樣的現實。一旦喪失了人格,就連美國人也會看不起你,並把你當作垃圾和小丑。然而自作聰明的彭明衹顧政治投機,早已利令智昏。

  私吞“中功”創始人張宏堡钜款的閻慶新,經電腦商人周曉獻計點撥,將二百二十五萬美元轉入彭明的中國聯邦發展基金會,以躲避張宏堡追債。彭明以為手中握有幾百萬美元的審批權,就可以像劉青、萬潤南、薛偉、吳弘達那樣用錢收買民運人士,網羅黨羽,擴張自己的權力和影響,為所欲為。殊不知真正掌控這些錢的閻慶新,並不是容易對付的人,她的背後還有出謀劃策、意欲分贓的小丈夫劉峻國律師以及老奸巨滑的周曉。在閻慶新的執意反對下,彭明想用一百五十萬美元購買夏威夷一幢大樓,以及用二十萬美元印製假人民幣的計劃完全落空。為了防止彭明擅自提錢,閻慶新還要求美國法院凍結彭明和中國聯邦發展基金會在萬通銀行、美國銀行、中國信託銀行的資金賬戶。

  民運人士最拿手的好戲就是內部爭權奪利和爾虞我詐。除了王希哲向FBI告發彭明之外,陳破空、周曉等人也早就這麼做了。而閻慶新更是不斷請求美國警方和FBI對彭明立案偵查,訴之以“詐騙”、“合謀詐騙”、“誹謗”、“故意製造心理傷害”和“盜竊”等罪名,企圖借美國當局的手解決彭明。美國有關當局鑑於“中國聯邦臨時政府”內部糾紛不斷,以及日益懷疑彭明是一個具有政治冒險傾向的恐怖分子,於是,開始對彭明提出警告,甚至勒令他不得在首都華盛頓地區會晤其他“常委”。於是,彭明在美國就變得四面楚歌,不得不鋌而走險;於是就出現了本章開始所引述的那條消息。

  從彭明的個人悲劇,可以清晰地看到,民運人士離他們原先所主張的“民主”、“人權”、“法治”的政治理想越來越遠,這不僅僅是他們個人的悲劇,亦是海外民運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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