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9日星期五

《民運精英大起底》第十四章 民運人士當特工(二)

第十四章 民運人士當特工(二)

  秘密文件頻繁曝光

  2004年,六四事件十五周年之際,一份秘密文件被媒體曝光,這是《北京之春》雜志社社長王丹及主編胡平寫的一封密信,收信人是時任臺灣民進黨副秘書長的李應元,内容是要求民進黨每年向《北京之春》雜誌社提供10.8萬美金的補助,按每月9000美元的額度付給。

  這封信一共四頁,全文為簡體字。從第一頁上方印有《北京之春》聯絡電話及網址的格式來看,極像一份傳真文件。向媒體提供這份文件的消息來源表示,這是一份傳真稿。信的台頭為“尊敬的李應元先生”,文末的署名則是“北京之春雜志社王丹社長,胡平主編 23/05/2004 於紐約”。

  王丹長期從台灣當局秘密領取巨額經費,自稱給了《北京之春》等組織,但他所提及的民運團體都表示沒有見過這些錢。人們不禁要問:這些錢去了哪裡?

  2005年,台灣民主基金會與《北京之春》雜志社簽訂的一份契約書,又被媒體爆料。爆料媒體指消息來源是“知情人士”。在這份名為《財團法人台灣民主基金會補助出版事業契約書》的文件中,甲方是台灣民主基金會,乙方是《北京之春》雜志社,主要内容是甲方在審核同意乙方的出版計劃基礎上,為其提供一年的出版經費共計5 萬美元。

  其時,海外民運組織接受台灣當局資助已經不是秘密或者新聞,就連《北京之春》雜志社是由台灣國安局出資設立的内幕,也已經經由媒體爆料而爲人所知。但是,這些消息曝光出來,仍然令人感到訝異。

  為錢而支持台獨

  1990年代末,台灣李登輝當局取消了對民運的計劃性資金支持,這讓海外民運失去了可靠的財源,如涸轍之鮒。為維持生計,陳水扁當局上臺之後,某些民運人士不擇手段,想方設法向民進黨靠攏,向陳水扁當局伸手要錢。

  2004年11月,民運人士秦晉以籌辦“中國民主運動2005年澳洲大會”為由,寫信給當時台灣的總統陳水扁尋求資金支持。為了與陳水扁當局“套近乎”,秦晉開篇就把自己的組織與民進党說成是“完全應該同病相憐,同命相惜”的夥伴,還盛贊民進黨由反對派成為執政黨“業績輝煌”;聲稱民運組織“亟需在新形勢下調整策略,重新集結”;並聲稱“渴望中華民國政府能為中國的民主化進程伸以援手”,幫助民運“在困厄中重新崛起,巧借歷史的機遇挺進中原”。

  作為交換,秦晉對陳水扁當局一向關切的台獨立場也有所表態。在信中,秦晉暗示,衹有當“民進黨的政治理念可以得到合情合理的商定”,“兩岸的戰時狀態才會真正結束,中華民國的歸宿才有最終完滿的結果”。

吃人嘴軟,拿人手短,這就是為什麼民運分子自甘淪為台獨工具的原因。據知情人士披露,就連《北京之春》雜誌的編委會成員都須由台灣國安局定案,社長王丹在人事方面的安排也須經過臺灣國安局核准後方可施行。

  台獨要求民運從空談轉向實際行動

  正如定居美國的獨派大老洪哲勝所說,台灣之所以應該支持民運,就是要“讓大陸忙不過來”,大陸一亂,台灣就有機會實現獨立了。

  東歐的“顏色革命”相繼發生以後,為了“把錢花在刀刃上”,當時的台灣陳水扁當局表示,對民運的支持要更加務實,不論錢多錢少都要注重實際效果。據此,他們對民運人士提出要求,要他們借鑑美國非政府組織的運作經驗,從空談民主、單純製造輿論轉向實實在在的行動,把戰場從海外移到中國大陸。

  具體來說,陳水扁當局針對民運的做法有四個方面:一是支持民運成立海外“反對黨”,透過政治運作,團結一批有影響力的、對中共不滿的知名人士;二是想辦法把民運活動延伸到中國大陸,並製造中共打壓民主和人權的國際形象,不斷給中共製造麻煩,形成對中共的國際壓力;三是利用民運人士進行情報搜集工作,主要是在大陸留美學生中發展情報組織;四是培養民運分子的台獨意識。

  按照這些要求,2005年1 月,王丹等人到美國國家民主研究所瞭解有關如何在中國開展項目的問題。他們提出把工作重點放在炒作中國國內弱勢族群問題上,具體計劃是透過國內調查機構進行調查,同時資助部分學者撰寫報告,製造輿論,以引發民眾對北京政府的反感。這些建議得到了陳水扁當局的認同,臺灣國安局亦表示會全力支持。

  臺灣當局對民運的“用防結合”

  台灣情治單位與大陸海外民運之間的聯繫,開始於1980年代初。據估計,到民進黨上臺前,台灣軍情局在民運身上的花銷共計500 萬美元。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放棄了國民黨時期“反攻大陸”的策略,曾一度對海外民運失去興趣。但經過一番評估之後,陳水扁當局認為,這些民運人士還有可資利用之處,於是把“定額補助”的方式改為“逐案審查”,並開始積極拉攏王丹、王軍濤等人,還爲此專門設立了“二王專案”。

  除了為台灣搜集情報外,陳水扁當局利用民運做的事情,主要是在輿論方面抨擊大陸,為其台獨助陣。他們企圖透過民運之口,藉由批判“國家主義”、“民族主義”,來淡化大陸民眾的“國家意識”、“民族情結”,在“人權高於主權”的理論基礎上,否定大陸對台灣擁有主權。

  但是,陳水扁當局並沒有真正把民運人士當成自己人,在提供資助的同時,也增加了苛刻的條件。以前面提到的台灣民主基金會對《北京之春》雜誌社的資助為例,這個資助協議的前提條件是:“甲方就乙方所提之出版計劃書(包括目標、方法、內容、進度、經費等項目)進行審核後,認為該項出版計劃符合本會補助宗旨,並同意予以補助”。該協議的有效期僅一年,而且對乙方《北京之春》雜志社的要求非常具體,如“乙方必須按計劃執行進度檢送出版刊物……每逾期一日,扣除總經費千分之一違約金”;在雙方發生爭議時,“調解或仲裁之地點為臺北市,第一訴訟管轄法院為臺北地方法院”;等等。

  當時的臺灣陳水扁當局雖然口口聲聲要跟民運分享“民主經驗”,但實際上採取的策略是“用防結合”。在他們眼中,民運人士是異類和禍水,要堅決防止其入島,以免引火燒身。民運人士曾提出在台灣建立聯絡據點,結果被台灣當局拒絕。

  王希哲、魏京生爭當臺灣特工

  1999年末,當時的李登輝當局安排魏京生訪台時,魏京生曾當面向李登輝索要兩百萬美元的資助。此事見諸報端後,正在紐約聯合國大樓前為大陸逮捕中國民主黨主席徐文立等人進行絕食抗議的王希哲,立即發表聲明,公開指責魏京生四處要錢衹是為了滿足其個人的揮霍。魏京生則通過台灣的媒體對王希哲的指責進行反駁,聲稱王希哲背景可疑,因為只有中共才一直破壞他的籌款努力。這種民運人士之間赤裸裸地爭奪資源的事件,屢見不鮮。

  其實,王希哲本人在剛到美國後,就宣佈要參加台灣的中國國民黨,並公開表示,拿台灣情報機關的經費理直氣壯,當台灣特工很光榮。但臺灣有關當局在處理王希哲、魏京生“申請入黨”之事時,採取了不同方式。當時的國民党婉拒王希哲的申請,是因為王希哲事先就將此事向新聞界作了公佈,令國民黨為難;而魏京生則能聽取忠告而“審慎為之”,這樣就使問題迎刃而解了。

  但是,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同樣,海外民運也決不可能白拿臺灣情治單位的支票。

  據媒體爆料,李登輝時代,台灣操縱海外民運的正式機構是中華民國行政院陸委會的對外聯絡處,以及海外工作委員會及僑務委員會,還有中國青年團結會、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大同盟等非官方民間團體。李登輝當局主管這項工作的最高級別的行政官員,是陸委會的兩名副主委林中斌和鄭安國,其經費直接由李登輝的親信之一劉泰英撥發。

  2000年9月中旬,臺灣陳水扁當局的陸委會對外聯絡處召集“大陸海外民運工作管理協調會議”,宣佈由當時的海基會副秘書長許惠佑擔任新一屆“民管會”的主席,金堯如、林保華(淩鋒)、王元泰(薛偉)、伍凡、蘇嘉宏任北美地區專員。經過一番內部鬥爭後,海外民運聯席會議主席魏京生和二十一世紀基金會會長楊建利等幾位重量級民運人士,則反而因“事務繁忙,無暇兼職”等原因,僅列入“民管會”的一般成員名單。

  臺灣特工操縱民運黨同伐異

  當時,臺灣有關當局評估“民管會”是否實現了“主導民運”的一個重要指標是,海外各個民運團體的領導權是否已經掌握在可靠的親台人士手中;如果尚未“達標”,則務必採取行動使局面改觀。

  當年,臺灣曾根據密報,認為當時的民聯主席王炳章一貫對臺灣當局陽奉陰違,還私下將臺北撥出的巨額經費另立帳戶,並隱瞞多名民聯國內成員的資料等,由此決定由胡平在民聯代表大會上發動“倒王”,將王炳章開除出局。又如,嚴家其當選民陣主席之後,由於他處事過於迂腐,還自命清高,不願與臺北全面合作,所以臺灣最後決定推萬潤南出來競選主席,將嚴家其拉下馬來。

  不過,有時候也會出現民運團體的新任主席抗拒臺灣幹預的情況,對付這種局面,李登輝當局通常會採取分裂團體的手段,另立領導機構,如此一來,民聯、民陣、自民黨、民聯陣、民聯陣-自民黨等民運組織都陷入“雙胞胎”的怪圈之中,不斷的內訌和分裂讓外界恥笑不已。

  臺灣陸委會“大陸海外民運工作管理協調會”有一份文件曾指出,海外民運“必須以向國際揭露大陸地區不良的人權記錄為己任,支持台灣、西藏、新疆、內蒙古爭取獨立的正義鬥爭,推動西方民主國家從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方面形成對中共的有效的壓力,促使其最終走向解體,從而自然解除其日益對台灣所形成的威脅”。

  在1999年的年度工作總結報告中,“民管會”高度肯定了當時海外民運的發展狀況,認為當時海外民運的主流團體都能夠“同國府維系緊密的聯系”,並透過加強互訪、簽訂合作協議、共同抗議大陸領導人訪問西方國家等活動,完成了同西藏、新疆、內蒙古要求獨立的海外組織的“合流”。至於談到“民管會”工作的不足之處,報告承認“民管會”當時仍未能將中國民主黨、法輪功納入“主流團體”之列,以及由於投入海外僑社的工作力度過於薄弱,致使許多原先親台的僑社被大陸當局所“統戰”。

  領取臺灣經費的標準

  據知情的民運人士透露,李登輝時代的臺灣海基會副秘書長許惠佑曾經在向總統府匯報“民管會”的工作情況時特別強調,1999年4月《北京之春》雜志社代表大陸海外民運同“東土耳其斯坦民族中心”簽訂合作協議,此舉標志著民運工作的新起點,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而魏京生、王丹等知名民運人士在歷次活動中,也能“協助國府文宣”,贊同台灣擁有決定是否獨立的自決權,並呼籲美國制裁中共;此外,“海外民運聯席會議”等“主流團體”的領導人們都十分關心2000年3月的台灣大選,表示他們將自覺同宋楚瑜陣營劃清界線,堅定地支持連戰競選總統。有鑑於此,當時臺灣的總統李登輝同意,待大選結束後再增撥二十二萬美元投入海外民運。

  另據知情人士透露,截至1999年,以“海外民運工作需要”為由而定期從李登輝當局那裏領取津貼、工資或報銷開支的民運人士,主要有:文權、薛偉、王涵萬、唐柏橋、伍凡、徐邦泰、倪育賢、齊墨、汪岷、林樵清、萬潤南、蔡崇國、黃慈萍、楊建利、莫莉花、謝選駿、魏京生、盛雪、吾爾開希、陳錫錚、徐水良、項小吉、張偉國、王丹、胡安寧、林保華、辛灝年、于金山、胡平、于大海、馬克任、金堯如、曾慧燕、司馬璐、劉泰、張英、陳勁松、高寒、張菁等。

  由於台灣島內對於當局資助大陸海外民運一事素來存在爭議,因此當時“民管會”要求上述領取款項的人士務必恪守機密,不准對外作任何宣示。

  當時,臺灣情治單位判斷某位民運人士是否“可靠”、是否能夠與之長期合作的依據,主要是來自其安插在海外民運中的情報人員所提供的報告。民運圈內人士對于這類秘密報告的可信度素來存有非議和抱怨,而且這種工作機制有時極易引起那些為爭寵而傾軋的情報人員之間競相向台灣寫“黑函”告狀、互揭陰私的亂象。不過在李登輝當局看來,情報人員的私人操守是一個次要的問題,關鍵是要考量他們能否兢兢業業地工作,為“二千一百萬台灣人的前途”而打拼。至於情報人員貪污若干款項或者玩幾個女人之類的事,李登輝當局則從不計較,只是將這些把柄當做控制他們的緊箍咒。

  雖然當時的李登輝當局並不要求所有的民運人士都能夠象魏京生那樣公開宣示“山東也可以獨立”、“澳門的主權一旦回歸中國就會任憑中共宰割”、“美國沒有必要讓中國先於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類的話,但是,對於那些被認為“有狹隘的國家主義立場”或者“有大中華情結”的民運人士,則已經研判為完全沒有“合作”的餘地。對於這類民運人物,“民管會”認為,盡快讓他們從海外民運的舞臺上消失“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民運開會拉人湊數

  二十多年來,台灣情治單位在資助和控制海外民運方面的經費投入,高達十幾億元新台幣。臺灣的軍情局、國安局、情報局先後派遣和收編間諜、“民幹”、“聘幹”多達七十餘人。時下在海外民運公開場合拋頭露面和幕後串聯的人,幾乎都以領取台灣情治單位的活動經費或項目津貼為主要的經濟來源。凡與台灣當局沒有合作關系的民運人士,不是被硬排擠出民運界,就是自行脫離,極少數自立門戶者則遭到敵視。

  時下在北美、歐洲、澳洲及東南亞等地時常參加海外民運組織的各種活動的人,總數不足百人,其中,原來參加過大陸國内民主運動者還不足三分之一,僅僅成了點綴。為了充實會場,法輪功學員、藏獨人士、台灣特工以及申請政治庇護的偷渡者們,時常充當“臨時演員”。為了避免出現空場的尷尬局面,分散於各大洲、各國的所謂民運人士會不遠萬里趕來赴會,機票和食宿都由台灣情治單位提供報銷,權當作出國旅遊、購物和會友。

  王希哲:民運中95%都是“壞人”

  民運人士王希哲曾經對香港《星島日報》的記者說,民運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壞人”。後來,他在詮釋“民運壞人論”時,更進一步指出,民運人士多為社會的邊緣人物,由於他們遭到社會主流的排擠、歧視和壓迫,因而不滿社會,報複社會,有些還是犯罪人物,可以被認為都是“惡人”、“壞人”和“刁民”。王希哲還認為,1989年六四期間北京出現大批主流人物參加民運的情況,是因為那時社會主流人物怕錯過“四五運動”那樣的表演機會,以為民運要成功了才參加進來。但隨著中共的轉型,以及民運前途無望,這批人都相繼離去,使民運隊伍又衹剩下“壞人”,而且“壞人”的比例越來越大。

  在王希哲看來,當年大批社會主流人物參與民運帶有某種投機目的,而少數的社會邊緣人物參與民運才合乎常理。但時下海外民運裏面所剩下的那些“壞人”們,又何嘗不是一些投機分子呢?他們不打工、不經商,透過投靠台灣情治單位,也照樣發家致富、購豪宅、包二奶,終日遊手好閒,還可以免費國際旅遊。他們所要做的就是經常性、習慣性地叫嚷幾下“中國很快要崩潰了”、“中國威脅世界和平”、“台灣有權決定獨立”、“幾千萬人已經退黨”等等千篇一律的口號,然後就是編寫幾份經費開支報告發給台灣。

  也正是由於這份差事油水太肥,所以才在海外民運中不斷掀起你爭我奪、相互傾軋、彼此詆毀的風波。而能不能拿到經費,完全取決於台灣情治單位對其的信任程度。已經拿到經費的“壞人”,最擔心飯碗被民運人士分走,於是,挑撥離間、拉攏分化、造謠誣蔑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最後,經不住這麼折騰的民運人士就衹好對這夥“壞人”退避三舍了。

  陳水扁當局操縱民運的經典模式

  2006年5月14日至19日,被稱作“首屆全球支持中國和亞洲民主化大會”的海外民運大會在德國柏林召開,台灣民主基金會、民陣、柏林歐洲研究會、人權無疆界等組織共同舉辦了這次會議。當時的台灣駐德代表謝志偉,陳水扁總統府的國策顧問阮銘和金恆煒,台灣世盟總會長饒穎奇,台灣民主基金會代表董立文和Kay Moller,日本國會議員、前法務部次長牧野聖修,香港立法會議員、“長毛”梁國雄,歐洲法輪大法協會主席吳曼揚,民陣主席費良勇,人權無疆界組織主席Willy Fautre,以及澳洲參議員Victor Perton、Michael Danby和Bob Brown等人到會,並作了發言。

  雖然組織者聲稱,“這次大會將深入探討專制制度不能解決的重大社會問題,和平演變進程、維權運動、海內外民運的分工合作,民運的困境和機遇等”重要問題,然而,在會議議程上他們卻做手腳,淡化這些公開宣稱的議題,而突出呼籲西方國家阻止中國吞併台灣,反對中國徹底否定“文化大革命”,以及譴責所謂中國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等內容。大會拿出早就準備好的決議,讓人代讀一遍,而且根本“不允許討論”就通過了。這次會議是當時的陳水扁當局操縱海外民運的一個經典模式。

  組織者更在會議結束之後的兩個星期,未與與會各方商量,突然以“民運柏林大會”的名義,發表了一份極具爭議性的宣言,聲稱“在兩岸關系上,我們堅持三個原則:人權至上、和平至上、人民的福祉至上。同時,我們認為歐盟賣武器給中共,會加劇兩岸戰爭危機。中共購買先進武器的最大可能性就是發動台海戰爭。如果中共用武力攻下臺灣,就是專制戰勝民主,野蠻戰勝文明,落後戰勝先進。所以,我們堅決反對歐盟解除對華武器禁運。”

  這份宣言在互聯網上出現後,立刻遭到人們的批評。2006年6月15日,民陣澳洲理事黃濟人撰文指出,近年來中國國內的政治環境有了很大變化,“維權運動”有燎原之勢,海外民運還沒有針對這種變化有組織地進行相應的討論,“民運柏林大會”卻把主要議題限定在台海領域,不能不說是一種遺憾。

  黃濟人一針見血地指出,“為什麼會如此?根本原因是‘民陣’中的個別人為了迎合台灣民進黨的需求。‘人權高於主權’的潛台詞在這個特定環境裏其實就是台獨的合理性。同樣,在‘宣言’中強調反對歐盟對華武器解禁也順理成章了。這個現象在去年的澳洲大會上也出現過。” 他痛心疾首地說,“如果運用自己所掌握的海外民運組織的資源,利用民運組織決策機制的不健全,將支持台獨的個人立場塞入海外民運的政治理念,最終可能是挖掉了中國海外民運的生存土壤。成就個人名利,卻丟棄海外民運的核心價值,何其忍哉?”

  黃濟人在文章中質問會議組織者:“凡是中共反對的我們就應該擁護嗎?這種簡單的思維,相信沒有人會認同。但是事實上一些現象表明,這種思維方式卻依然存在。專制的中共反對台獨,並不意味著民主政治力量就應該支持台獨。中共抓了一個小偷,我們當然不能因此而賦予這個小偷以‘政治小偷’的榮譽。同樣,賴昌星也不能因為是中共政府通緝的走私集團首腦的嫌疑人,而可以成為‘政治走私犯’。同樣的邏輯,我們不能因為中共在台海問題上堅持主權而因此偏激地踐踏國家主權。”

  無獨有偶,陳水扁當局操縱海外民運的這個經典模式在2007年海外民運的布魯塞爾大會上再一次出現。

  2007年5月14至16日在歐盟總部所在地布魯塞爾舉行的這次大會延續了2006年柏林大會的名稱,稱作“第二屆全球支持中國和亞洲民主化大會”;由全球支援中國和亞洲民主化論壇、民陣、柏林歐洲研究會、人權無疆界、國際人權組織、臺灣民主基金會共同主辦,並由民聯、記者無疆界、民聯陣、中國民主黨海外流亡總部、中國社會民主黨、中國民主黨協調服務平臺(海外)、民聯陣-自民党、全美中國學生學者自治聯合會、全德中國學生學者聯合會等組織共同協辦。

  布魯塞爾大會發佈的公告稱,“2007年全球支持中國和亞洲民主運動布魯塞爾大會是柏林大會的繼續。繼續搭建一個國際的民主論壇,廣泛邀請歐洲、北美洲、澳洲和亞洲民主國家和地區的政界人士、人權專家、學者等;中國大陸、越南、北朝鮮、緬甸、老撾、新加坡等專制國家的異議人士;中國各海外民運團體、宗教信仰團體、新聞媒體以及僑團組織的代表,聚首一堂,交流資訊,介紹經驗,探索方略,共商國事,有計劃、有步驟地推動中國和亞洲的民主化,結束中國的專制制度,走和平發展,富裕繁榮和諧的康莊大道。大會將再次成為海外民主運動的一團火焰,在歐洲自由的土地上燃燒,它的火光和火種將給中國大陸的民主進程再添一份熱力和生機”。

  然而,據知情人士透露,2007年的布魯塞爾大會實際上是由臺灣民主基金會資助,而且這次資助附加了苛刻的條件,即:大會必須邀請美國、歐洲、日本、澳洲的政界人士參加。爲什麽要附加這個條件呢?實際上陳水扁當局關切的不是海外民運,而是企圖利用這次大會的機會,由臺灣的參會代表與出席會議的各國政界人士“拉關係”,進行“民間外交”,希圖以此拓展臺灣日益逼仄的“外交空間”。

  布魯塞爾大會對外公開的四個主要議題是:1、新聞自由和信仰自由;2、依法治國和維權運動;3、亞洲民主化與區域安全;4、北京奧運與中國民運。但這些議題如同2006年柏林大會的議題一樣,都是形同虛設,都被偷梁換柱,圍繞著臺灣的外交和臺灣獨立大做文章。因此,布魯塞爾大會不過是陳水扁當局操縱海外民運的經典模式的重演。

  近年來,海外民運加強與台獨、藏獨、疆獨合作的主要理由是,“凡是中國反對的我們就支持”。例如,中國要抓遠華案走私犯賴昌星,阮銘、魏京生、盛雪等人就跑到加拿大法庭為其辯護,把賴昌星稱爲與劉少奇、“四人幫”一樣的“政治犯”;中國譴責李登輝的“兩國論”,魏京生、盛雪等人就跑到台灣向李登輝說“山東也可以獨立”;中國反對陳水扁廢除“國統綱領”,王丹、胡平等人就跑到台灣說“廢統衹有李肇星不高興”;中國抓了台灣間諜高瞻、李少民、程翔,劉青、吳弘達等人就在美國吹捧他們是“良心犯”和“英雄”。如此極端的邏輯和荒謬言行,讓人不得不對海外民運失去希望,甚而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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